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开展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计划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1名,其中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机关计划遴选公务员2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齐齐哈尔生态环境督察局计划遴选公务员2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庆生态环境督察局计划遴选公务员1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计划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6名,详见《2025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设在市(地)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视为1次年度考核称职)。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0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9:00—10月22日17: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陆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网址:http://www.hljsgwy.org.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选择报考的遴选职位。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下载填写公告中附件《2025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将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以电子图片形式(PDF格式,大小控制在50K-1024K)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系统上传,并提交职位。如果改报其他职位,需重新上传《报名推荐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上传报名信息后,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或者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打印准考证
2025年10月30日9:00至11月1日9: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陆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所报职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如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经请示省委组织部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也可核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星期六),考点设在哈尔滨,考试信息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1月下旬登陆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2025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纸质版原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
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公务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免冠一寸彩色近照1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5.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按照遴选名额加1的人数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遴选人员自理。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审批、任职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分别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拟录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公务员局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对公开遴选拟录用人员设置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拟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七、监督与咨询
(一)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7110211
(二)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13068、87113022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